为进一步推进我市2025年林草种苗“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5年林草种苗市级“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职责任务
“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本年度林草种苗领域市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由成都市林草种苗站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市)县林草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抽查对象
市域范围内的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三、抽查内容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情况、林草种子质量等内容。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档案建立是否规范、是否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内容。
四、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LY/T2280-2018)》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五、抽查时限
年度林草种苗领域随机抽查工作,从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六、抽查实施
(一)执法人员的产生
根据抽查事项,我站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被抽查的企业所属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指派一名监管人员共同组成双随机抽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按照回避原则予以调整。
(二)抽查对象的产生
通过“林草种苗管理系统”,随机选取本年度抽查对象,并在成都市林草种苗站门户网站上公示抽查对象名单。(已纳入市级随机抽查的对象,县级不再安排随机抽查。)上年度已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本次不再安排抽查。
(三)抽查数量
抽查数量每次抽查一个区(市)县,每个区(市)县不得少于3家生产经营单位。
(四)涉企行政检查程序
1. 生成任务码。执法人员进入“成都市涉企综合监管平,选择“行政检查任务管理”子系统,创建检查任务,录入检查对象、时间、事项等内容,由平台生成“任务码”。
2. 亮码亮证。执法人员到企后,通过“蓉政通APP工作台”进入“一码检查”应用,选择当次检查任务,点击“亮码检查”出示“任务码”,同时出示执法证件。企业扫码核验检查信息无误后,执法人员告知企业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程序以及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检查任务开展检查。
3. 录入信息。检查完成后,执法人员通过“蓉政通APP工作台”进入“一码检查”应用,将检查结果录入“一码检查”应用,请企业签字确认检查结果。
(五)信息公开
及时将检查结果和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行政监督检查信息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成都市林草种苗站
2025年2月27日